景泰一男子为了父亲墓地的风水,毁掉了明长城

纳入专题8月28日,本报发表了《明长城被毁》一文。景泰明长城索桥段引起国家政府高度关注,继《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、7名责任人立案侦查》一文后,记者12月3日获悉,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沉某某因犯故意毁坏文物罪,被景泰县公安局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15000元。

** 庭审查明,被告人沉某某的父亲,现年60多岁,葬于庐阳镇明长城两座烽火台以北附近200米处(属索桥大墙2段)。在2010年9月下旬,被告人沉某某为了保护自己家的风水,雇了一台装载机在长城上挖一条长15米、宽3米、深1.5米至2米的隧道。父亲的墓地。水道将长城西侧的水道改为东侧,流向陵园,导致地面上约3米长的长城墙体完全毁坏消失。这里的长城于2006年5月25日被中共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对现场进行了评估,认定该行为是一起造成破坏的严重事件。不顾后果地攻占长城,性质比较恶劣。 2015年8月17日,被告人沉某某向景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。

一审判决后,被告人我不上诉。